量也似有了成倍的增长!
灰狼还没反应过来,那一掌已捺在它胸前,在它柔顺的皮毛上留下了一个焦黑的掌印!
“嗷!”灰狼惨叫着,喷出一大篷鲜血;血珠飞溅间,竟夹杂着几块内脏的碎片!
这一掌不但烧焦了它的皮毛,破坏了它的经脉,甚至击碎了它的脏腑!
眼看着灰狼满眼不甘地倒下去,张弃收回手掌,放在眼前,也愣住了。
他原本猜测,自己就算修炼了“第一仙术”,但毕竟昨天才凝结丹田,恐怕最多也只是七品炼肤境武士而已。修炼之路还长,他有足够的耐心,能慢慢练下去,直至晋升修士。
然而刚才这一掌,却远不止七品炼肤境的威力:只说那层淡淡的红芒,那分明就是罡气!
只修炼了一天,居然就能施展出堪比气丹境的罡气,这,这难道是俺在做梦么?
但摆在面前的那灰狼尸体,却明白无误地告诉他,这不是在做梦,这是真的!
他猛一下跳起来:“太好了,太好了,在万丈山里,我再也不是毫无战斗力的菜鸟了!嗯,这一掌如此厉害,我得好生修炼!对了,还得给它起个名字。干脆就叫‘火罡’吧!”
既然杀死了灰狼,就得处理战利品。灰狼的皮毛、牙齿、喉腺、爪子,都是上好的妖兽材料,在二阶妖兽之中算是较好的了。这一匹灰狼的全身材料,足以卖上几十两银子呢。
没有尖刀,便拿起倚在石头上的长枪,用枪头笨拙地切割着灰狼的皮——话说他也是惭愧,刚才忙中出错,竟忘了自己还有一杆长枪,居然赤手空拳地对付一匹灰狼!
张弃暗暗自嘲着,麻利地把灰狼身上的材料一样样切割下来,又挑选它臂膀上的腱子肉割了几大块,也丢进无弃戒中一个角落。反正无弃戒中空间很大,有三丈见方,一丈高,这么大的空间不用白不用。再说灰狼的肉质还是很鲜美的,正好当作食物。
一切处理就绪,剩下的狼肉便扔在林子里,也算便宜了周围的妖兽了。
正哼着歌站起来,提着长枪顺着林间道路往前走,张弃猛地一拍脑袋:糟了,大意了!
林间妖兽最喜欢什么?当然是鲜肉了,不管这块肉是它的天敌的,还是它的同伴的。
什么东西最能引来妖兽?不是肥美的鲜肉,而是满地的血腥!
他剖解灰狼时流出的鲜血,怕是会给他招来祸事!
张弃拔腿就跑,却发现,似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