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水人员,打捞堵塞航道的沉船,每年耗费不知凡几,又无法找朝廷报销费用,影响夔州本地民生。
若是能统一漕船,一来可以最大限度避免船只因为超重或超规格而倾覆,二来可以减少夔州江关所属官吏的劳力,加快通关的时间,三来便于纠察违禁物品,按图索骥。
希望朝廷可以将正式的批文批复下来。
公文上就只说了这么多,至于必须强制购买夔州产标准漕船,强行过关要缴纳一年以后才能退还的保证金等等,一个字都没有提。
其他两点都好说,第三点,主要是因为办理通关凭证的时候,需要填报船主的信息,这样一旦查出违禁品,便可以迅速查找线索,方便侦缉。
看到该写的内容都写了,方重勇这才将公文递给郑叔清道:“此策也是逼不得已,未必可以持续很久。如果朝廷没有下旨,那么使君便可以借此脱离苦海。若是朝廷下旨,则使君必将被贬斥,而且是要回京述职,或有牢狱之灾。”
方重勇语气沉重的说道。
“如今之计,为之奈何?”
郑叔清问了一句汉高祖刘邦的口头禅。
“先将夔州船商送来的五万贯,连夜送到巫山县,然后让王忠嗣押运这批财帛前往长安,在公文中加这么一句就行了。”
方重勇抛出自己的杀手锏。
沉吟片刻,郑叔清叹息道:“送钱是应该的,只是不能王忠嗣去送。这样吧,我让杨若虚带着亲信押运这批财帛到扬州,走都水监的路子入长安。如今都水监在李相的掌控之下,无碍。
至于这其间夔州无人值守,让王忠嗣调府兵来府城也行。”
郑叔清拒绝了让王忠嗣押运的建议,却也认为赶紧把这五万税款送回长安给李隆基,是大事不能耽搁。
郑叔清可以请王忠嗣来夔州府城看场子,因为这本身就是王忠嗣的义务之一。
唐代军府除了训练府兵外,还有保护所在州县安全(不是日常治安),应付突发军情民情的任务。虽然这种情况不常见,但是却又在章程中写得明明白白。
这就跟隋朝“总管府”制度一样,管理府兵,也负责州郡安全。
然而,若是命王忠嗣押运五万贯财帛,那就是郑叔清的政治立场发生改变,这是非常严重的政治错误!王忠嗣日夜思念回长安当然不会拒绝,府兵押送税款,勉强也说得过去,可是李林甫会怎么想,那可就不好说了。
方